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東莞市2020年度發明專利資助項目的公示
發布時間:2021-08-10相關閱讀:
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東莞市2020年度發明專利資助項目的公示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,根據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》(國知發保字〔2021〕1號)的有關精神,經研究,現決定對我市專利相關資助政策予以調整。調整情況如下:
(一)2021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級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,各地方不得以資助、獎勵、補貼等任何形式對專利申請行為給予財政資金支持。因此,取消對2020年1月至12月通過《專利合作條約》(PCT)途徑申請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(國內外)的申請階段資助項目。
(二)資助對象所獲得的各級(包括中央、省、市、鎮街園區等)各類資助總額不得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50%;
(三)不得資助專利年費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費。
根據《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<東莞市專利促進項目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(東府辦﹝2019﹞60號)的有關規定,我市擬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授權的國內外發明專利進行資助,具體資助情況如下:
(一)鼓勵高價值專利申請,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2000元,獲得過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緩的,每件資助不超過350元。
(二)獲歐盟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15000元;獲美國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10000元;獲日本、其他境外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5000元;獲澳門、臺灣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1000元;獲香港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超過300元。同一技術方案最多資助2個境外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授權。
(三)通過《專利合作條約》(PCT)途徑申請境外發明專利并進入國家階段(國外)的,不予資助。
對上述(一)(二)項的資助,實行最高資助額限制,具體如下:
1.同一個人同一年度三項資助數量分別不超過5件;
2.對事業單位和被列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、市“倍增計劃”試點企業、專利示范優勢企業、市新型研發機構等名單的企業,同一企事業單位同一年度三項資助額分別最高不超過300萬元、100萬元;對其他企業同一年度三項資助合計最高不超過20萬元。
對于被確認存在非正常專利申請、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等不規范行為的專利申請人,情節嚴重的,五年內不再給予發明專利資助。
符合資助條件的欠繳路橋年票費企業暫緩撥付資金,待路橋年票費繳清后再行撥付資助資金。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資助項目有異議的,可在公示期間向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。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須提供書面材料,加蓋單位公章或簽署姓名,并注明聯系方式。
公示期:發文之日起7天
地址: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路段112號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612室知識產權促進科
郵編:523000
聯系人:吳城、鄧思韻
電話:26986676、26986635
附件1:東莞市2020年度發明專利資助項目資助明細表
附件2:東莞市2020年度發明專利資助項目欠繳路橋費清單
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1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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